常州大学图书馆通借通还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0-12-01    访问次数: 902

为了方便读者,提高馆藏图书利用率,本馆实行通借通还服务。具体工作细则如下:

一、服务方式:通过委托方式借还图书,即读者可在本校区委托借阅其它校区的图书,也可在本校区委托归还其它校区的图书。

二、服务对象:持有校园卡并已在图书馆注册的所有读者。

三、办理地点:科教城校区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及各书库、西太湖校区第一、第二借阅室受理读者的委托借还申请,读者委托借阅图书时须填写委托申请单。

四、服务范围:常州大学科教城校区和西太湖校区图书馆的外借书库馆藏图书,各阅览室藏书不在服务范围。

五、委托借阅规则:

1.申请委托者的个人借阅册数尚未达到规定数量且没有足以影响委托借阅权限的违章记录,若通借请求超出读者最大借阅量,或读者存在超期、违章等情况,将不能办理通借服务。

2.委托借阅的图书必须是在本校区外借书库无馆藏或馆藏图书已借完,且其它校区外借书库馆藏图书呈可借在馆的状态。图书馆的教材图书、工具书、样本图书、阅览图书、期刊、非书资料等均不在通借范围之内。

六、办理委托借阅的时间:除周六、周日以外的工作时段。

七、委托借阅册数:每人每日最多委托借阅2册。

八、委托借阅申请的有效期限:自读者提交委托借阅图书的申请单之日起7日内,如遇节假日闭馆则顺延。

九、委托借阅处接受读者提交的委托申请后,委托者应从次日起在图书馆网页上查询图书是否已经借到;如已列入委托借阅到书列表中,从图书列入列表之日起计算,读者应在7日内到委托台办理借阅手续;一旦逾期,图书将送回原馆藏地,并对委托者记录违章一次;当违章记录累计达到三次时,一年内本馆将不再向该读者提供委托借阅服务。

十、图书通借通还:校园卡在各个校区图书馆通用,读者可以自行去异地馆借还图书,也可以遵照本规程委托图书馆办理。

十一、寒、暑假期间图书馆暂停提供通借通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