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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图书馆消防安全规则

   发布时间: 2020-12-01    访问次数: 520

为了加强本馆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馆藏文献资料和职工人身安全,对本馆消防安全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学校有关防火安全制度,经常进行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经常检查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内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早排除;

二、消防控制室昼夜值班,由门卫负责,一旦发生火情,迅速向有关部门报警,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三、图书馆为禁烟区,严禁在书库、阅览室和工作室内吸烟、用火,严禁携带易燃品进馆入库,严禁在馆内焚烧纸头、垃圾;

四、加强消防器材的管理,对消防器材要勤检查、勤整理,严禁随意玩弄或移作他用,严禁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五、库、室的安全检查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管理人员每日下班时自行巡查;重大节假日,炎热干燥、梅雨季节,都要对库、室加强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登记汇报,同时要落实改进措施。

六、馆领导对库、室防火安全负有领导、检查、监督的责任,并有奖惩权力;对防火安全保卫工作有重大贡献者,给予必要的奖励,对违反制度酌情给予批评教育乃至行政纪律处分;对直接肇事或造成严重后果者,根据情节,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