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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图书馆自习(室)区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 2020-12-01    访问次数: 2790

  为提高自习(室)区的利用率和保持自习(室)区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请广大读者遵守如下规定:

一、图书馆自习室是供全校学生共享的公共资源,每位学生都有平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都有遵守管理规定、维护自习秩序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自习资源的公平、合理和有效使用,图书馆采用《座位预约管理系统》来管理自习空间。

二、严格按照《座位预约管理系统》管理规则管理自习座位,严禁占座。如果管理人员巡视到自习室内的座位上无人仅有书或其他物品,将在系统中进行标记,30分钟后仍没有人来,就视为空座位,强制释放座位资源供其他读者使用。同时管理人员也有权清理座位上的物品。

三、管理人员将桌上的物品移至座位下的抽屉里或自习室服务台。超过一个月仍不领回的,作为无主物品处理。在清理占座物品过程中,一旦不慎发生物品丢失,概不负责。

四、在自习室内不允许接、打电话和大声喧哗。

五、不准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纸屑。

六、爱护自习(室)区设备,不得任意挪动桌椅。不得在自习区座位上有躺、卧及其它不雅观行为。

七、发生个人纠纷找管理人员调解,或向图书馆及所属院部和保卫部门反映,按正当途径处理,防止过激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