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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大学图书馆读者入室规则

   发布时间: 2020-12-01    访问次数: 1337

一、读者入室查阅相关资料需领取代书板,离室时交回代书板。

二、书包、书籍等私人物品不准带入室内,若需摘录资料,可带入小笔记本或办理临时外借复印手续。

三、查找书刊时先将代书板插入所需书刊的位置后,方可从架上取书刊,每次限取一册,看完后将书刊放回原位,取回代书板,若找不到原位时,可将书交管理人员。

四、不允许在书刊上圈点、批注、涂改、影描、折叠、撕裁、污损图书,否则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罚。

五、文明入室,严禁穿拖鞋、背心进入阅览室;严禁喧哗、闲谈、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离室时,必须将凳子放回原位。

六、校外人员入室,须持有关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并经管理人员同意方可进入,书刊资料仅供在本室阅览。

七、读者应自觉接受管理人员的管理,对无理取闹,拒不服从管理者,视情节予以30天(含30天)以上停借处理,并报学校学生处给予相应处分。